广州天仁再生资源回收有限公司

专业提供销毁处置综合管理服务,为您提供专业的产品服务

全国服务热线

13711115910







海关物品销毁
供应链商品处理
仓储物品销毁处理
进出口商品销毁

联系我们

广州再生资源回收公司


地址:广州市天河区小新塘横圳路10号

电话:020-31338790

手机:13711115910

邮箱:38708459@qq.com

QQ微信号:38708459

废品回收群:25567689、56806022



委托第三方进出口商品销毁需要注意哪些??  


1.进出口商品,可在海关监督下进行统一销毁处置。 进出口商品集中化销毁处置,一般是由进口地进口商执行,也可由进口地、输出国(或地区)的进口商(包括国内进口商)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,自行安排执行。对已用过的废旧机械设备、包装(如包装箱)及相关商品(如轮胎、电机等),可采取适当形式进行销毁利用。对已用过的废弃机械设备、包装以及轮胎等,经鉴定确属很难再用或者无法再销毁利用的,可在海关监督下安排集中化销毁处置。



2.授权委托第三方销毁处置,须由进口贸易商提交申请,并给予相关资料说明商品报废的原因和有关责任问题; 在进口地、出口地进口商提交申请,并给予相关资料说明商品报废的原因和有关责任问题。国家指定销毁处置单位由海关署按照相关规定程序确定,在海关监督下对其认为不能退运、很难再用的商品开展无害处理处置。对于经鉴定确属不能退运、很难再用或已经超过保存期、霉变生虫等因素,经收件人同意和进口商同意后,可对该商品开展无害处理处置。无害处理处理的方法:在当前指定地点或当地环保局指导下,并对集中化开展集中焚烧处理,以清除该商品内含有病菌和虫卵等病原体。对因意外事件导致不能退运、很难再用或已经超过保存期而报废的商品,可在海关监督下由当地环保局指定专业处置商开展无害处理。



3.授权委托专业销毁处置单位进行统一销毁的,进口贸易商需在货物运抵到达站后1个月(不得超过1个月)向所在城市海关办理申报手续; 海关凭集中化销毁处置单位出具的《销毁证明》对货物进行登记。(1)进口贸易商:需在进出口商品运抵到达站后1个月向所在城市海关办理申报手续;(3)授权委托专业处置单位进行统一销毁的,进口贸易商与其签订《集中化销毁处置协议》,同时向所在城市海关提交申请书;(4)境外销毁公司:应在获得授权委托集中化销毁处置合同后,3个月向所在城市海关提供专业的的证明材料;



海关物品销毁价值方面 安全性、环境保护:焚烧后的残渣会进行重复利用,处理过的产物可以作为农业肥料或用作生产制造水泥原料。经济:以每吨货物200块左右的成本计算,每吨产品能卖到500块左右,而且可以回收一部分钱。环境保护:焚烧所产生的飞灰和炉渣将被送往水泥企业予以处理,从而降低对周围环境所造成的破坏。安全性:焚烧环节中也不会有火焰喷出伤人,高温环境也不释放有害气体。 对于已开封的海关物品,可以通过上述的方法,进而在未开封时自行销毁。对于不能使用这些方法处置的物品,我们将选用以下两种途径进行销毁处置。第一:直接从仓库或者指定地点进行焚毁。将物品送至具备经营资质的销毁企业。可以确保产品的一致性及使用期,不会产生任何物品损坏或浪费。产品销毁主要有以下三种:a、部分报废处理;b、部分销毁,即不要了的,不能再用来制造新的。c、部分销毁




来源:广州天仁再生资源回收有限公司       时间:2022-11-29 13:53:21

返回列表